“消除對婦女的暴力”在中國的法制進程(上)
時間:2022-10-07 20:33:06
“消除對婦女的暴力”在中國的法制進程(上)
2000年,中國法學會“反對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對策研究與干預”項目(以下簡稱“中國法學會反家暴項目”)農(nóng)村項目到北京一個郊區(qū)縣做一項調查。他(她)們問:你們這兒有家庭暴力嗎?答:沒有。又問:那你們這兒有打老婆的嗎?答:有??!家家都有,打架就打老婆唄!在中國法律上根本沒有“家庭暴力”這個詞匯,是外來的。1991年以后,“家庭暴力”一詞開始出現(xiàn)在中國的媒體上;1995年北京世界婦女大會后,才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6年后,這個概念第一次寫進中國的法律,即2001年修訂后的婚姻法。至今,我國通過省級人大出臺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人大決議已有十二三部之多。并且,河北省人大已經(jīng)通過了省級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即正式的地方性反家暴法規(guī)。隨著列入十屆全國人大立法規(guī)劃的關于《婦女權益保障法》的修訂也將家庭暴力問題納入視線,中國社會正迎來家庭暴力立法的黃金期。
從不認識到接受
1995年國務院公布的《中國婦女的狀況》白皮書顯示,全國2.67億個家庭,離婚率1.54%,約40萬個,其中1/4起因于家庭暴力。湖南長沙的姚憶昭是當中的一個,她被丈夫從高樓拋下死亡。
在長沙市婦聯(lián)的努力下,1996年,長沙市以市委、市政府名義下發(fā)了《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規(guī)定》,成為我國第一個反對家庭暴力的地方政策性規(guī)定,將家庭暴力納入社會綜合治理的范疇。在2000年3月,湖南省又在全國第一個制定出臺了省級防治家庭暴力的人大決議。四川、寧夏、江西、黑龍江、湖北等地也緊跟步伐,出臺了相關人大決議。
2001年,新修訂的《婚姻法》順利地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的原則性條款。“家庭暴力,從不認識、不承認到接受它,直至在社會上受到普遍關注,從課題研究到納入法律中,從寫入婚姻法到出現(xiàn)在各地方省級人大決議和地方法規(guī)中,在中國的發(fā)展只用了10年的時間。”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教授、中國法學會反家暴網(wǎng)絡(反家暴項目第二階段)理事會主席陳明俠教授說。
突破爭議
讓婦女享受沒有暴力的生活,如果沒有法律去規(guī)范,沒有規(guī)章制度去細化,那么最后這只能是一句口號,婦女權益的維護只能是一句空話。過去、現(xiàn)在、將來,家庭暴力立法、執(zhí)法都在面臨著艱難突破固守舊觀念的重重包圍。
今年8月出臺的第一個反家暴地方性法規(guī)